二、只要符合下列4點中的任一項,即定義為垃圾信:

1.     信件主題與內容無關,且一次傳送給多個收件者的信件。

2.     收件者並沒有明確要求接受該信件。

3.     短時間內重複、或大量傳送至伺服器的同一信件。

4.     未經收件者許可即自動寄送而來,且無法透過常態性管道執行退訂動作的信件。

實際上,所謂的垃圾或廣告信件的定義是見人見智,有些郵件所包含的訊息對你而言,算是沒有用處的資料,但是對於其他人而言未嘗不是有用的資訊。例如:本校的DM伺服器偶而會寄發關於校內相關訊息資料,但其中所傳達的訊息不一定對每個人都是重要的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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