>> 系所簡介 >> 學術刊物 >> 淡江史學稿約說明
1.淡江大學歷史學系為提高學術水準,每年發行《淡江史學》一期(每年六月出版),除刊布本系專兼任教師之學術研究成果,並接受外稿。現正徵求第19期稿件,
截稿日期訂於97年(2008)4月1日。
2.本學報刊載之學術論文需合乎下列條件:
3.來稿以未在其他刊物發表者為限。本學報編審委員會對稿件有刪改權,如作者不願意接受刪改,請先聲明。
4.每篇論文以不超過兩萬字為原則。來稿請用稿紙橫式繕寫清楚,若附有插圖,請用黑墨水在白紙上繪製,並貼妥在適當位置。稿件請依本刊「撰稿體例」撰寫。如以電腦打字者,亦請提供完稿磁片。
5.經刊載之論文不致稿酬,但贈予作者「淡江史學」兩本,及抽印本三十份。
6.來稿請寄:台北縣淡水鎮251英專路一五一號,淡江大學歷史學系收。
一、各章節使用符號,依一、(一)、1.、(1)……等順序表示。
二、請用新式標點,惟書名號改用《》,篇名號改用〈〉,書名和篇名連用時,省略篇名號,如《莊子•天下篇》。
三、獨立引文,每行低三格。
四、註釋號碼請用阿拉伯數字標示,如1. 2.……
五、著述體例,請依下列格式:
六、英文論文請依西文論文格式打字。
七、一律以橫式撰寫,並用腳註。
(1)具有創發性或能掌握原始資料者。
(2)文字通順,結構嚴密。
(3)文章格式應符合現今學術規範與體例 。
(一)引用專書:
王夢歐,《禮記校正》(臺北,藝文印書館,1976),頁102。
(二)引用論文:
1.期刊論文:
(三)引用古籍:
王叔岷,<論校詩之難>,《臺大中文學報》第三期(1979.12),頁1~5。
2.論文集論文:
余英時,<清代思想史的一個新解釋>,《歷史與思想》(臺北,聯經出版事業公司,1976),頁121~156。
3.學位論文:
張以仁,《國語研究》(臺北,台灣大學中文研究所碩士論文,1958),頁201。
1.古籍原刻本:
(四)引用報紙:
宋司馬光撰,《資治通鑑》(南宋鄂州覆北宋刊龍爪本,約西元十二世紀),卷二,頁2,上。
2.古籍影印本:
明郝敬,《尚書辯解》,(臺北,藝文印書館,1969,百部叢書集成影印湖北叢書本),卷三,頁2,上。
1.丁邦新,<國內漢學研究的方向和問題>,《中央日報》,第22版,1988.4.2。
(五)再次徵引:
1.再次徵引時可用簡便方式處理,如:
註1:王叔岷,<論校詩之難>,《臺大中文學報》,第三期(1979年12月),頁1~5。
2.如果再次徵引的註,不接續,可用下列方式表示:
註4:同註1,頁5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