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  一、奉 示自100年8月1日起,在校生可自費申請 「國際學生 證」(具悠遊卡功能), 工本費為200元。 二、「國際學生證」認證授權之有效期限為 : 自每年之 9月1日至次年之12月31日止 1月1日至8月31日申請 至申請之 當年度 12月31日止 9月1日至12月31日申請 至申請之 次年度 12月31日止 三、認證有效期限過後: (一)有出國需求者再申請延展效期:請逕至康文文教基金會(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142 號5樓 505室,電話:8773-1333、2775-1138 )辦理;或由教務處註冊組統一 代為辦理, 工本費100元。 (二)無出國需求者可不申請延長效期,在國內使用權益不受影響。 四、欲申請之學生,請至出納組繳費(200元),持: (1)繳費收據 (2)2吋脫帽照片2張 (3)英文姓名 (以中文姓名直譯;如有護照者,請依護照英文姓名) 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 (行政大樓A212室, 分機:2367、 2366、2368、2210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