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淡 江 人 文 社 會 學 刊 徵 稿 中 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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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學刊於每年三、六、九及十二月出版,敬請踴躍投稿。如蒙賜稿,來稿請使用淡江人文社會學刊線上投稿暨評閱系統,非常感謝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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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 關 淡 江 人 文 社 會 學 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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沿 革: 本 校 為 提 昇 學 術 研 究 水 準 , 有 效 地服 務 學 術 研 究 者 與 讀 者 , 原 出 版 之 「 淡 江 學 報 」 已 自 第 三 十 六 期 後 停 止 發 行 , 並 另 行 出 版 「 淡 江 人 文社 會 學 刊 」 作 為 學 術 交 流 之 園 地 。 在 此 , 除 向 多 年 來 關 心 與 支 持 「 淡 江 學 報 」 之 作 者 、 讀 者 與 社 會 先 進 敬 表 衷 心 謝 意 外 , 亦 懇 請 對 「 淡 江 人 文 社 會 學 刊 」續 予 支 持 。
發刊目的: 「 追 求 卓 越 , 邁 向 巔 峰 」淡 江 大 學 自 創 校 以 來 , 各 院 各 系 、 所 出 版 的 學 術 刊 物 , 可 謂 琳 琅 滿 目 , 其 學 術 水 平 , 已 為 各 界 所 識 ; 在 二 十一 世紀將 屆 的 今 日 , 我 們 再 度 發 行 了 一 本 以 「 人 文 社 會 科 學 」 為 主旨 的 學 術 性 刊 物 - 「 淡 江 人 文 社 會 學 刊 」 , 對 於 一 所 以 人 文外 語 特 色 創 校 的 綜 合大 學 而 言 , 其 標 竿 意 義 與 學 術 定 位 自 是不 同 往 昔 。 「 淡 江 人 文 社 會 學 刊 」 的 出 版 , 除 了 表 示 我 們 對 高 素 質 人文 社 會 的 嚮 往和 知 識 分 子 的 使 命 感 之 外 , 更 重 要 的 意 義 是 再提 供 一 個 全 然 嶄 新 的 園 地 , 讓 各 個 不 同 領 域 的 人 文 社 會 學 者有 相 互 切 磋 、 相 互 觀 摩 、相 互 競 爭 與激 盪 的 天 地 ; 且 凡 人 難免 有 「 盲 點 」 , 學 有 專 精 的 人 文 社 會 研 究 者 自 不在 外 。 藉 此園 地 , 謙 虛 的 學 人 或 許 能 收 到 他 山 之 石 之 功 效 , 對 於 個 人 的終 身 研 習 , 祈 能 展 現 更 宏 觀 、 寬 闊 視 野 的 氣 魄 。 本 學 刊 雖 冠 上 「 淡 江 」 之 名 , 但 園 地 完 全 對 外 公 開 , 沒 有門 戶 之 見 , 我們 竭 誠 地 歡 迎 各 地 的 人 文 社 會 研 究 者 惠 賜 大 作, 共 襄 盛 舉 。 這 份 學 術 刊 物 奠 基 於 一 個 博 大 寬 廣 的 出 發 點上 ,也 將 在 此 一 博 大 的 認 知 點 上 跨 越 新 世 紀 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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淡 江 人 文 社 會 學 刊 組 織 規 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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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條 本校為提升學術地位及聲譽,並鼓勵學術研究風氣,提供出版優良論文 著述發表園地,特成立「淡江人文社會學刊」編輯委員會,(以下簡稱本會)。 第二條 本會之職掌如左: 1.規劃「淡江人文社會學刊」之出版方向。 2.「淡江人文社會學刊」之約稿、徵稿、編審及出版相關事宜。 第三條 本會由校長擔任學刊之發行人。 第四條 本會置總編輯一人,由發行人任命,綜理本會業務。由校長就本校相關學院教授中遴聘之。另置編輯委員十二人:校內委員六人,由相關學院教授中遴選後報請校長核聘之,校外委員六人,由總編輯與相關學院院長商議後,報請校長核聘之。編輯委員任期為二年,每二年得改選半數委員,連選得連任二次。 第五條 本會置執行編輯一人,由總編輯就本校職員中遴選後,報請校長聘任之。另置組員若干人。 第六條 本會每年至少定期開會二次;而總編輯得視需要,另行召開臨時會議。 第七條 「淡江人文社會學刊」之稿約辦法另定之。 第八條 本規則經本學刊編輯委員會通過,報請校長核准後公布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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