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淡 江 人 文 社 會 學 刊 徵 稿 中 !

 

  本學刊於每年三、六、九及十二月出版,敬請踴躍投稿。如蒙賜稿,來稿請使用淡江人文社會學刊線上投稿暨評閱系統,非常感謝您。

 

有 關 淡 江 人 文 社 會 學 刊

 

沿 革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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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刊目的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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淡 江 人 文 社 會 學 刊 組 織 規 則

 

第一條 本校為提升學術地位及聲譽,並鼓勵學術研究風氣,提供出版優良論文     著述發表園地,特成立「淡江人文社會學刊」編輯委員會,(以下簡稱本會)。

第二條 本會之職掌如左:

           1.規劃「淡江人文社會學刊」之出版方向。

           2.「淡江人文社會學刊」之約稿、徵稿、編審及出版相關事宜。

第三條 本會由校長擔任學刊之發行人。

第四條 本會置總編輯一人,由發行人任命,綜理本會業務。由校長就本校相關學院教授中遴聘之。另置編輯委員十二人:校內委員六人,由相關學院教授中遴選後報請校長核聘之,校外委員六人,由總編輯與相關學院院長商議後,報請校長核聘之。編輯委員任期為二年,每二年得改選半數委員,連選得連任二次。

第五條 本會置執行編輯一人,由總編輯就本校職員中遴選後,報請校長聘任之。另置組員若干人。

第六條 本會每年至少定期開會二次;而總編輯得視需要,另行召開臨時會議。

第七條  「淡江人文社會學刊」之稿約辦法另定之。

第八條 本規則經本學刊編輯委員會通過,報請校長核准後公布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