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申請資格:具備下列條件之在校大學部學生,得申請陳果夫
先生獎學金。
(一)家境清寒。
(二)上學年度第一學期及第二學期學業及操行成績均為80分以上。
(三)在校大學部正常學制學生均得申請,惟同學系,就讀學校僅得
還擇最優1名報送。
(四)研究生、在職進修生已受公費待遇或同一學年度內已領取其他
獎學金之在校大學部學生,均不得申請。
前項(一)款家境清寒證明文件,係指當年度由申請學生家長戶籍所在地之里(村)長出具正式證明書,如係僑生而在台未設戶籍者,應由僑務委員會或就讀學校出具正式證明書。
二、本校申請名額:依名額分配表每系1名。
三、活動時間:即日起至申請者請於110年9月23日(星期四)前備
妥相關文件後送至化學系辦,逾時不予受理。
四、相關辦法亦同時登載於學生事務資訊系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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