淡江大學 | 中文 | English
說 明:
一、 依本校行事曆規定,111學年度轉系申請日期自111年3月10日至3月16日止,逾期不予受理。
二、 各學系轉系名額、轉系申請表及申請轉系轉出名冊表格將於111年3月10日前公告並傳送各學系。
三、 依教育部109年12月10日臺教高(二)字第1090175929號來函規定,自110學年度起禁止大學於校內不同學制間之轉系。
四、 檢附轉系標準表及學生轉系規定。
五、 業務承辦人:註冊組簡文慧專員,分機2367。
教務長 林俊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