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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息內容

種類: 公告
公告日期: 2020-04-23 10:27:30
標題: 檢送教育部青年發展署修正後之「獎勵青年自組團隊參與志工行動計畫」,相關事項如說明,請查照。
附加檔案:
 

說明:

一、依教育部青年發展署109年4月15日臺教青署參字第1092203930號函辦理。

二、旨揭計畫修正重點如下:

(一)申請與服務期間:活動開始之日前45天完成線上申請(109年5月1日起開放系統受理申請),每年1月至12月進行服務。

(二)保險:團隊服務前應於服務期間(含往返交通路程)為每位志工另投(加)保,至少包含意外身故與失能各200萬元、傷害醫療10萬元。

三、檢附該署「獎勵青年自組團隊參與志工行動計畫」修正版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。

 

學生事務長    林  俊  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