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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息內容


種類: 公告
公告日期: 2021-01-05 13:40:47
標題: 有關本校學生請假重要提醒事項,請公告周知。
附加檔案:
 

說明:

一、學生請假規則秘書處已於109年12月9日函公布修正。

二、本次係修正學生公假內容,修正部分摘述如下:

(一)公假:須事先辦理,並檢附相關證明或有關單位簽證。

1、校內單位簽派代表國家或本校參加之活動,

2、參加政府舉辦之公職考試、依法受各種兵役召集、參加政府依法主辦之各項投票。

三、各單位如須派代學生以公假出席活動者,請於活動公文內敘明,並請將核准公文影本交予學生俾利其辦理公假流程,倘未能出具公文影本者,將不予核准公假。

四、若授課教師因故自行補(調)課者,因非屬正常排課,將無法於請假系統進行請假流程,請授課教師自行管制學生請假事宜。

五、業務承辦人:生活輔導組  郭碧英教官  分機:2216 

 

學生事務長      武   士   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