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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檢附相關法規、申請書、歷年成績單及評估表(中英文版本),有意申請者請繳交於4月6日(一)下午5時前檢附相關文件(中文版,外籍生可用英文版)
至經濟系辦公室商管大樓10樓B1004提出申請,逾時不候。
二、承辦人:匡映如助理(分機2595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