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:
一、依教育部111年5月17日臺教高(四)字第1112202277A號函辦理(附件1)。
二、旨揭修訂版詳附件2。
三、請各系、學位學程務必於網頁公告下列文字:
凡為確診、居家隔離、自主防疫、居家檢疫者,請務必事先通報本校,以利學系即時因應、確保甄試能順利進行,維護全體應考考生及試務人員之健康與安全。倘有私自參加甄試之情事發生,經查證屬實者,最重將取消甄試成績並依傳染病防治法等相關法規進行後續處理,請考生切勿以身試法。
四、各學系辦理面試時,請全程配戴口罩,落實防疫措施。
五、業務承辦人:招生策略中心楊立偉組員,分機2513。
教務長 林 俊 宏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