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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明:
一、依教育部青年發展署109年10月8日臺教青署輔字第1092112350號辧理。
二、旨揭計畫詳附件,請轉知並踴躍提出申請。
三、本案聯絡人:諮輔中心朱貞德專員,分機2221。
學生事務長 武 士 戎